舞蹈考研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的历史研究对象限定,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史的研究,对研究对象有特定的时空限制。时间的限制、在现当代史的研究中.需明确的是上限,因为下限可以延伸到"现在进行时"的当下。
在我们看来,既是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史,其上限应与中国现代史同步,即从爆发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1919年算起。好在严格意义上的"中国舞剧"是新型的演艺形态.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促发的新演艺活动进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更进一步说,作为新型演艺形态的"中国舞剧"由"五四"新文化运动所促发,但其真正的发达却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
所以,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史最有意义和价值的研究,是"新中国舞剧"的研究。把"新中国舞剧"研究作为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史的主要研究对象,不仅意味着时间上的限制,也意味着空间上的限制。
也就是说,我们一般并不把港、台的舞剧创作作为对象(澳门没有舞剧创作,仅在 2000 年请大陆定居新加坡的舞剧编导应萼定用江苏省无锡市歌舞团的阵营创演了一部《澳门新娘》作为填补澳门"空白"的舞剧)。
但有两种例外;其一,大陆舞剧编导应聘到香港创作的舞剧,特别是来大陆参加有关艺术活动而进行演出的舞剧,如舒巧为香港舞蹈团创作的《玉卿嫂》、《黄土地》、《胭脂扣》、《红雪》等。其二,个别港、台舞蹈家创作的植根于中华文化传统又在人陆演出过的舞剧,如台湾舞蹈家刘凤学、林怀民和香港舞蹈家黎海宁等的个别作品。这虽然并不构成我们研究的主要方面,但这些在另一种文化体制、另一种投资机制下的舞剧创作或许能产生"他山之石"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