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态"民间舞,是指完全土生土长,不曾受到任何外来经济、文化影响的民间舞。因此,在当代的大工业社会中,当乡村日益城市化,农业日趋工业化,人们消除城乡差别为己任之时,严格意义上的"原生态"及其舞蹈可谓早已荡然无存,仅具有相对的历史价值和理论意义。
即使是目前尚存、相对而言的"原生态"舞蹈,各地的舞蹈工作者也应头脑清醒地认识到,它应显著不同于剧场舞蹈的创作方式,而绝不能用从其他地域文化中提取的任何价值观念和审美标尺去衡量、评价或改进。
按照文化人类学的观点,不同地域与民族之间没有大小主次之分,不同民族与文化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别,因此,每个民族的民间舞仅是各自生存状态、体质气质、经济状况、宗教信仰、文化习俗、政治制度、价值观念、审美理想的身心体现与活态产物,而"大国沙文主义"或"大族沙文主义"的观点是不科学和不公正的。
基于这个理论前提,将某个特定地域、特定民族的民间舞从乡村田野的露天环境中剥离出来,搬上本地、外地,甚至外国的舞台,并通过各种包装和炒作,迎合政治气候与流行时尚,以换取政治资本与商业价值,其"原生态"属性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文化内涵和审美意义已荡然无存。
因此,民间舞蹈工作者应在达到以上共识的前提下,重新为自己的工作定位至少应走"两条腿走路"的发展道路∶一是尽快推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无形文化财"与"人间国宝"(即我们所译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制,像对待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那样,一丝不苟地对待"原生态"的民间舞,并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政策与资金的切实支持下,确保最具代表性的当地民间舞能够存活在少数嫡传的舞蹈家身上,以便今人乃至后人,永远能够通过舞蹈这种有血有肉的艺术形式,了解自己文化传统的来龙去脉。
二是要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服务对象和衣食父母不是都市中的专家评委或政府官员,而是当地的平民百姓和普通观众,因此,应该根据他们的文化诉求和审美需要,创造出为他们所喜闻乐见的崭新民间舞来。从历史上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流传至今的各地民间舞从来都是取材于民众、扎根于民众、服务于民众,取悦于民众,始终为民众喜闻乐见的。